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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張方綺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方綺
二、證書字號:(107)台內地登字第02817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7)桃市地字第002198號
四、事務所名稱:張方綺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47巷25號2樓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