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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張銘傑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銘傑
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912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38號
四、事務所名稱:大和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建華一街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