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李映嫻二、證書字號:(109)台內地登字第028676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09)桃市地字第002313號四、事務所名稱:李映嫻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2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