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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葉國守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葉國守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葉國守
二、證書字號:(79)台內地登字第00225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1)桃縣地字第000126號
四、事務所名稱:葉國守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石頭里中和路184號3樓
六、註銷原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