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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吳章綸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吳章綸
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608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4)桃縣地字第000685號
四、事務所名稱:吳章綸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711號2樓
六、註銷原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