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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陳宇暉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陳宇暉
二、證書字號:(104)台內地登字第027407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4)桃市地字第002031號
四、事務所名稱:陳宇暉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青商路76號9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