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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洪榮春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主旨:註銷本市地政士洪榮春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洪榮春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518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9)桃縣地字第001716號
四、事務所名稱:洪榮春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25號3樓之2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