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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地政士孟小華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主旨:核發本市地政士孟小華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孟小華
二、證書字號:(108)台內地登字第02840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8)桃市地字第002250號
四、事務所名稱:孟小華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93巷11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