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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吳佩倪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吳佩倪
二、證書字號:(105)台內地登字第02770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8)桃市地字第002245號
四、事務所名稱:吳佩倪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原路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