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張建城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張建城
二、證書字號:(81)台內地登字第00940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0)桃縣地字第001776號
四、事務所名稱:張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八德區東勇街61號1樓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