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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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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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周乃維二、證書字號:(105)台內地登字第027673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07)桃市地字第002216號四、事務所名稱:安心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129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