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顏明賢二、證書字號:(102)台內地登字第027061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06)桃市地字第002127號四、事務所名稱:正業桃園特區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信光路42號1樓六、註銷原因:退出共同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