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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老街溪右岸斷面34至斷面41護岸新建工程案內,本市中壢區廣興段735-1地號等9筆都市土地,面積0.172174公頃,業報奉內政部准予徵收,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9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20266347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及水利法第82條規定。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