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自民國110年10月1日起公開展覽90日,並訂於13行政區各舉辦1場次公聽會。(https://reurl.cc/73jYdD) 公告方式:(一) 書面: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13區公所公告欄。(二) 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及桃園國土資訊站(https://spatialplan.tycg.gov.tw/)。(三) 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