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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壢中原營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 發布單位:區段徵收科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9條。
說明:
一、本府已於110年1月7日分2場次假桃園市中壢區公所3樓訓練教室辦畢「中壢中原營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聽會」。
二、本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陳述意見,已作成會議紀錄張貼於徵收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當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鄉(鎮、市、區)通所、村(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村(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並於本府地政局及中壢中原營區網站上張貼公告及書面通知各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