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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桃園市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建物基地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航空城開發科

「桃園市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建物基地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要點」

為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範圍內既成建物基地及已辦竣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宗教團體用地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事宜,特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七條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如有相關問題可電話洽詢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航空城開發科(03)3867400轉分機1301-1304,將有專人提供更為詳盡的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