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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圖


一、計畫緣起

  桃園機場聯外捷運計畫在運輸角色上扮演聯繫桃園及臺北市之首要動脈,更為桃園市內各都會區的串連主軸。惟桃園市轄內A7、A10、A11、A15、A16、A20及A21等七處車站,多位屬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隨著桃園區第一條捷運的完成,也意味著桃園步入了捷運導向發展(TOD)時代,捷運車站周邊土地的發展須不同於既有舊都市之空間結構,應結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與綠色運輸(GreenTransport)理念,引導都市更新活化,塑造有品味、有特色的都市發展空間。本開發案位於機場捷運A20站周邊,行政區屬桃園市中壢區,係以「田園住宅社區」為規劃理念,提高土地使用強度以達互利共生,紓解中壢區中心過度發展之密集人口,結合現況豐富之自然資源,以提供適居之新市鎮,結合車站周邊發展商業機能,加速地區發展。

 

二、計畫目的

(一)考量中壢地區人口發展壓力及都市空間飽和,本區透過整體開發方式提供中壢地區居住空間及改善公共設施不足等問題,紓緩中壢區人口飽和壓力。

(二)結合大眾運輸導向規劃模式,於車站周邊合理步行距離之範圍,賦予密集、高強度及複合式之使用機能,提供多樣化之居住、商業與服務空間,打造完善停車、轉運及道路系統等公共設施,以發揮機場捷運營運之實質效益。

(三)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使社會上相對弱勢族群於居住需求上提供相對可負擔的社會福利住宅,其房屋以只租不售為原則,落實本市推動住宅政策之原意。

(四)本區劃設之住宅區及商業區推估開發後可容納原居住人口,並可供給捷運場站開發後之衍生人口,同時增加地區居民就業機會及促進地區經濟成長。

(五)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土地所有權人可透過選擇領回抵價地的方式,維繫原有之社會關係,並能共享土地開發完成後土地利用價值明顯提升的實質效益。

 

三、計畫內容

  本案區段徵收範圍以都市計畫農業區範圍為主,都市計畫面積53.93公頃,區段徵收面積47.55公頃,規劃有第一種住宅區(再發展區)、第二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商業區、車站專用區、文教區,面積合計為30.39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包含:規劃有文小用地、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停車場用地、捷運車站用地(兼供道路使用)、園林道路用地、道路用地,面積合計為23.54公頃。

 

四、目前進度

(一)102年4月3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2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都市計畫

(二)102年6月24日經桃園縣(改制前)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6屆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細部都市計畫

(三)102年8月12日經內政部核准區段徵收範圍

(四)102年12月完成地上物查估

(五)106年12月6日經內政部核定抵價地比例為40%

(六)107年3月、4月辦竣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公聽會

(七)107年6月25日經內政部核准區段徵收

(八)107年7月10日公告區段徵收

(九)108年2月區段徵收工程動工

(十)109年5月完成土地分配作業

(十一)109年10月辦竣地籍整理及囑託登記,

(十二)112年9月30日區段徵收工程完工

 

五、未來推動重點

辦理財務結算及撰寫成果報告。

 

六、聯絡我們

機場捷運A20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網站

http://www.a-20.com.tw/(點我進入)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58

傳 真 :03-3354863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承辦人 :儲益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