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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縣道112縣中壢區龍岡路三段(龍岡路三段37巷至龍慈路)拓寬工程需要,奉准徵收本市中壢區前竂段827-1地號等36筆土地,合計面積0.112371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一案。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依據內政部106年10月26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0621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
細則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
公告事項:詳如附件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