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本府辦理楊梅都市計畫8M(三民北路131巷-163巷)道路工程,經依法奉准徵收楊梅區頭重溪段39-85地號土地案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10月24日台內地字第1051309040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都市計畫第48條規定。

公告事項:詳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