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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本市龍潭區健行路雨水下水道新建工程,奉准徵收龍潭區中興段839-1地號等16筆土地(分割前15筆),合計面積0.106734公頃。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依據內政部106年1月26日台內地字第10600994181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

公告事項:詳如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