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本府辦理楊梅都市計畫8M(停二停車場旁)道路工程,經依法奉准徵收坐落本市楊梅區楊梅段77-301地號等6筆土地,合計面積0.002000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6年11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343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

公告事項:詳如附件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