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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客運園區至機場聯絡道路新闢工程(環區北路至華興路),奉准徵收坐落大園區溪洲段102-1地號等27筆土地,合計面積1.620222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6年5月24日台內地字第1061304304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公告事項:詳如附件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