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本府辦理高鐵青埔站至110甲線、龍安街興建工程(第三期) 中壢段(非都市計畫範圍),經依法奉准徵收坐落中壢區內壢段715-4地號等20筆土地,合計面積0.129500公頃案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5年7月7日台內地字第1051306191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公告事項:詳附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