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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辦理本市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1647地號等5筆土地,合計面積0.618480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及撥用同段同小段1550地號7筆土地上之土地改良物、協議價購同段同小段1638-1地號土地上之土地改良物,業報奉內政部准予徵收,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 內政部112年8月24日台內地字第1120040483號函核准徵收。
  •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