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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平鎮區龍慈路(都外段)延伸至台66線道路新闢工程,奉准徵收本市本市平鎮區吉安段309-1地號等4筆土地一案,面積0.338367公頃,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8月9日台內地字第1120265062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3-1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