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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大堀溪斷面84-2至斷面85左岸護岸新建工程」工程徵收本市觀音區富源段1-1地號等2筆土地,面積0.091125公頃,業報奉內政部准予徵收,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5月24日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673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水利法第82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