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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辦理「客運園區至機場聯絡道路新闢工程(都市計畫土地)」,經依法奉准徵收坐落本市大園區田心段750-1地號等2筆土地,面積合計0.009520公頃一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11月29日日台內地字第1080276989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2、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4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