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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觀音區忠富路至中壢區中正路四段新闢道路工程」,經依法奉准徵收坐落本市中壢區大崙段64-1地號內等10筆土地,持分面積0.099202公頃一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8月6日日台內地字第1080264306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
施行細則第21條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