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書狀補給登記

  • 發布單位:地籍科

申辦流程: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自然人之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3擇1,但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公司法人為公司登記事項卡正影本)
  5. 申請人印鑑證明
  6. 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 35天(含公告30天)
規費: 免登記費,書狀費每張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