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籍圖重測之目的
一、緣由:
本市日據時期地籍圖因使用頻繁致使圖紙破損日益嚴重,本市雖然已辦竣圖解地籍圖數值化工作以利保存及避免圖紙繼續劣化,惟原始製圖精度已不符現今該地區土地價格應具備之精度需求,爰辦理地籍圖重測工作,俾釐整地籍並杜絕經界糾紛,以維護人民權益並作為開發建設之基礎。
二、目的:
以數值法測量辦理地籍圖重測及都市計畫樁聯測,使得每一界址點具有精確之坐標值,不但可消除原本圖解地籍圖之圖紙伸縮、謄繪與讀數等誤差,並精確分算土地及使用分區面積,大幅提昇服務品質與行政效率。
三、推動內容:
本市108年辦理地籍圖重測地區:
- 大溪區:烏塗窟段、石屯段下石屯小段、月眉段、內柵段內柵小段、內柵段埔尾小段、三層段坑底小段、田心子段下田心子小段、田心子段上田心子小段、田心子段二層段。
- 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
- 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十五間段十五間小段、槺榔段上槺榔小段、笨子港段笨子港小段、崁頭厝段崁頭厝小段、崁頭厝段下庄子小段。
- 龜山區:新路坑段、坪頂下湖段、南崁頂段蕃子窩小段、楓樹坑段楓樹坑小段、牛角坡段垹坡小段、牛角坡段牛角坡小段、牛角坡段水尾小段。
四、辦理工作:
- 地籍調查時,對於確定之點位均免費提供土地界標,由土地所有權人埋設,確保民眾產權。
- 地籍圖重測時,重新編定段界、地號,並將細碎土地依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予以合併,解決地號雜亂無章之現象。
- 將重測範圍內都市計畫樁位,一併清理、補建並予以聯測,使地籍圖與都市計畫圖一致,便利都市計畫規劃、土地開發建設的進行。
- 重測區內之未登記土地一併清理並依法測量後登記為國有,可健全地籍、便利公產管理及處分。
- 建立數值化地籍測量成果,提高測量精度,減少土地界址爭議,達成圖、地、簿三者一致之目的,並提供地理資訊系統或各項相關資訊系統作加值應用。
最後更新日期:1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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