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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1號中豐交流道新建工程」,經依法奉准徵收坐落本市中壢區興南段公坡小段242-9地號等6筆土地,面積合計0.004076公頃一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1年4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10262576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48條及公路法第9條第1項。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