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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1月 組織編制調整

  • 發布單位:地政局

本縣地政處改制為地政局,並配合組織調整,除維持「地權科」、「區段徵收科」、「地籍科」、「地價科」、「地用科」、「重劃科」、「地籍測量科」,另增加「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