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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如因指界不一致發生界址爭議時,先由地籍調查人員及地政事務所就爭議情形予以協調,如還不能解決時,再報由縣(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予以調處。土地所有權人接到縣(市)政府上項調處結果通知倘有不服時,應在接到通知書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確定界址。逾15日後如不提起訴訟者,則依照調處結果辦理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