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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書(桃園市平鎮區路段非都市土地用地需要,奉准徵收本市平鎮區新光段624地號等18筆土地,合計面積0.01945公頃,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3年11月11日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603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水利法第82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