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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范軒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5930號三、開業執照字號:(89)桃縣地字第001273號四、事務所名稱:范軒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濱海路大潭段105號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范軒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593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89)桃縣地字第001273號
四、事務所名稱:范軒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濱海路大潭段105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