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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桃園市平鎮區都市土地)工程」,奉准徵收本市平鎮區延平段459-1地號等26筆土地,合計面積0.022703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ㄧ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4年5月13日台內地字第1140262950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三、鐵路法第7條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