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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本市第42期平鎮區永豐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圖。

  • 發布單位:重劃科
  • 聯絡人:莊弘哲

一、公告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6月2日止,共計30日。

二、公告地點:提供紙本文及電子文兩類。

(一)紙本文:本府公告欄、本府地政局、本市平鎮區公所及本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二)電子文:本府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land.tycg.gov.tw)。

三、點選下載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