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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理「龍潭科學工業園區二期用地」,奉准徵收本市龍潭區八德段1648地號等6筆土地,合計面積0.628992公頃一案。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3月7日台內地字第1080108659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18、18-1、23、24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3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