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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張芳瑜女士辦理換發開業證書

  • 發布單位:地價科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張芳瑜女士辦理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喬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張芳瑜。

三、開業證書字號:(107)桃市估字第000060號(換發)。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165巷52號4樓。

五、申請原因:換發開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