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張芳瑜女士辦理換發開業證書。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20條規定。公告事項:一、事務所名稱:喬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二、姓名:張芳瑜。三、開業證書字號:(107)桃市估字第000060號(換發)。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165巷52號4樓。五、申請原因:換發開業證書。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估價師張芳瑜女士辦理換發開業證書。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2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務所名稱:喬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二、姓名:張芳瑜。
三、開業證書字號:(107)桃市估字第000060號(換發)。
四、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165巷52號4樓。
五、申請原因:換發開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