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姜承瑋 二、證書字號:(106)台內地登字第028091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7)桃市地字第002185號 四、事務所名稱: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400號6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