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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非都市計畫區)(補辦),奉准徵收本市大溪區康義段624-1地號等2筆土地,合計面積0.002988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 聯絡人:甘惠珍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10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20266684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及水利法第82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